計量證書格式和結果如何做比較合適?
發布時間:2020-06-21 閱讀:803次
計量證書是計量機構向顧客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終產品,也是計量機構工作質量的集中體現和綜合價值的實現,在特定情況下它是仲裁、執法的技術依據和證明。計量證書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直接關系顧客的切身利益,也關系計量機構自身的形象、信譽和社會責任。
計量證書格式規范和正確處理結果、下達結論是確保證書質量主要的兩個環節。計量證書格式不規范,可造成信息缺失, 導致法制性或技術性失效; 計量結果處理不當,下達結論不明確、不正確, 顧客容易對計量證書產生歧義和應用誤區, 也使得量值傳遞準確度偏離, 計量數據失準, 造成經濟損失, 發生安全事故。從而使計量證書的法制性遭到質疑, 計量機構的信譽與社會地位下降?;诖?,根據對諸多技術機構的計量證書的調研, 通過工作中的長期實踐及對有關行政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的仔細研讀, 結合實際提出規范計量證書格式及正確處理結果,下達結論問題的建議。
一、規范計量證書格式建議
一份完整的計量證書格式由封面和內頁組成, 內頁包括計量標準信息與結果兩部分。
1.計量證書封面格式
計量證書封面格式, 嚴格依據國質檢量函〔2005〕861號《關于印發新版<證書>和<結果通知書>封面格式式樣的通知》執行,建議封面增添二維碼防偽技術信息, 使證書更具可靠性。
2.計量證書內頁計量標準信息內容格式
計量標準信息內容格式無相關技術規范、規定可采用,造成諸多計量機構計量標準信息內容格式不一,相關理解不同?,F主要有兩種理解:種理解是屬于強制計量器具的證書,編制依據的計量標準社會公用證書信息。屬于非強檢計量器具的計量證書,編制使用的主要計量標準器信息;第二種理解是不區分強檢與非強檢計量器具,計量證書均編制使用的主要計量標準器信息。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是計量行政部門賦予計量機構實施量值傳遞的法制資質。所使用的主要計量標準器連續有效證書, 動態反映該計量器具新的技術狀況, 體現量值溯源的需求滿足。計量證書若僅編制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信息, 無使用的主要計量標準器信息, 會使法制意識不強的計量機構利用已獲得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資質, 不再保持計量標準器連續有效證書, 開展計量工作, 將產生違背量值溯源性的問題,其結果也屬無效,也從計量證書格式上失去了對量值溯源性的約束力, 會使顧客對計量證書的技術性產生歧義。若計量證書僅編制所使用的主要計量標準器信息, 無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信息, 從計量證書格式上失去對實施量傳法制資質約束力,會使顧客對計量證書法制性產生歧義。
為此,筆者認為,計量證書從法制性角度, 包含計量機構授權證書、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信息; 從技術性角度,包含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計量標準器量值溯源證書信息。建議計量證書內頁格式計量標準信息部分, 同時編制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信息和使用的主要標準器信息, 從計量證書內頁格式形式上, 增加約束力, 杜違法出具計量證書的行為發生,同時,有利于計量行政部門證后監督, 也保證了計量證書格式的必要性、充分性和符合性。
3.計量證書內頁結果信息內容格式
計量證書內頁結果信息內容格式依據現行有效規程、結合實際情況自行設計,但內容應至少包括相應規程規定的內容。
二、計量結果的正確處理與結論描述
1.計量過程控制與結果處理
《計量印、證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 計量器具經合格的, 由單位按照計量規程規定出具《證書》。經計量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由單位出具《不合格通知書》。但實際過程中對經計量不合格的計量器具處理,從技術服務角度, 對不合格計量器具可調整或修理, 使計量器具性能達到規程技術要求; 從資源節約利用角度, 對不合格計量器具經調整或修理后, 計量性能仍達不到要求可降低等(級)使用。為此,出具計量器具《證書》時有經合格、經調試修理合格、降等(級)3種情況。后兩種情況出具《證書》時應慎重:
一是計量器具不合格, 經調試或修理后計量性能達到規程要求時。依據JJF1069-2012《計量機構考核規范》規定:“機構進行, 必須按《計量印、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具證書或加蓋合格印。當被的儀器已被調整或修理后,如果可獲得, 應保留調整或修理前后的記錄, 并報告調整修理前后的結果?!睘榇?,出具《證書》內頁結果信息應包含有調整或修理前后的兩種結果。
二是經調整或修理后計量性能仍不達要求, 但符合下一等(級)要求時,在相應規程有可降低等(級)規定并能滿足顧客使用需求的情況下出具《證書》,但在滿足顧客需求方面應慎重。如某一機構建立的一套0.25級壓力表裝置送檢0.25級不同量程的一組壓力表,其中有一塊經不合格, 但符合0.4級計量性能要求, 做了降級處理, 顧客經送檢獲得了這一組壓力表的《證書》,未做計量確認便開展計量, 造成某一量程的計量誤差增大, 不符合量值傳遞要求;又如,筆者在計量證后監督中發現, 有一計量機構在用氣體流量計準確度等級為2.5級, 送檢計量證書結論下達為5級符合,未做計量確認便投入使用。而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裝置中的配套設備氣體流量計,JJG678-2007《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規程》中規定其準確度等級不低于4級,該氣體流量計明顯不符合準確度要求。因此,出具降低等(級)《證書》須先與顧客溝通是否滿足需求。同時,出具降低等(級)《證書》要注意結論性用語,如0.16級壓力表經示值誤差超過了0.16級壓力表技術要求, 但符合0.25級壓力表技術要求,其結論用語不可描述為“0.25級合格”正確結論應為“該表計不合格,建議降級作為0.25級使用”, 否則可能發生誤用,造成安全事故。
2.結論的描述
目前,結論描述用語可分兩個類別。類是帶有行政許可口吻用語的有: “ 準予作××× 使用”,“準予按××等級使用”。此類用語筆者認為欠妥,因為計量活動不是行政審批行為,顧客對此類用語有時會產生歧義。第二類是符合性用語,有:“使用××等(級合格”、“符合××等(級)”、“合格等。實際結論描述用語以“合格”居多,如規程有準確度等(級) 規定的計量器具要盡可能用等(級)符合性用語描述??傊?,結論描述用語以第二類符合性用語更為貼切。(原標題:規范計量證書格式及正確處理結果問題的探討)